因学生本人主动提出退学申请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五节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,拟对喻莹等273名自考助学学生作退学处理(名单详见表格)。
公示期: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4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向自学考试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517-8351713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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