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学生本人主动提出退学申请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,以及《淮阴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七章第一款等有关规定,拟对范洪瑞等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(名单详见表格)。
公示期: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向学历继续教育科反映,联系电话:0517-83517049。
序号 | 姓名 | 身份证号码 | 学号 | 专业 |
1 | 范洪瑞 | 320826********0079 | 24060210371 | 法学 |
2 | 陈坚 | 320831********0032 | 24060210460 | 法学 |
3 | 佘敬霞 | 342626********1588 | 24060210419 | 法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