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妍等49名同学均因个人原因,本人申请退学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二十九条第十款和《淮阴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淮师办〔2021〕82号)相关规定,经所属二级学院核实签署意见、继续教育学院审核,拟对邹妍等49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公示期: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向学历继续教育科反映,联系电话:0517-83517049,83517565。
附件:退学学生情况汇总表
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8月28日
下一条: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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