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学生本人主动提出退学申请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,以及《淮阴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七章第一款等有关规定,拟对范洪瑞等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(名单详见表格)。
公示期: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向学历继续教育科反映,联系电话:0517-83517049。
序号
姓名
身份证号码
学号
专业
1
范洪瑞
320826********0079
24060210371
法学
2
陈坚
320831********0032
24060210460
3
佘敬霞
342626********1588
24060210419
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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